先講答案:今天人在台灣,沒辦法合法申裝星鏈。Starlink 未取得台灣任何電信執照,官網不開放台灣地址的註冊與購買。但這個答案的後半句,在 2026 年 7 月 21 日改變了——立法院三讀通過《電信管理法》修正案,把星鏈與台灣之間最大的法律路障拆掉了。剩下的問題只有一個:SpaceX 自己要不要來。

卡了五年的癥結:49% vs 100%

《電信管理法》第 36 條(修正前)要求:用電信資源架設公眾電信網路的公司,董事長要有中華民國國籍,外國人直接持股不得超過 49%、直接加間接不得超過 60%。而 SpaceX 在全球的慣例是 100% 獨資子公司,兩邊沒有交集。數位發展部長林宜敬證實,Starlink 曾與 NCC 洽談,「因公司堅持在台獨資經營而破局」——那是 2021 年的事,之後一卡五年。

同一時期,願意配合「本地電信商代理」模式的玩家已經進來了:中華電信代理的 OneWeb 在 2025 年 6 月拿到台灣第一張低軌衛星商用許可。堅持獨資的,只有 SpaceX。

7 月 21 日改了什麼

三讀通過的修正案沒有取消外資上限,而是開了一扇「逐案審酌」的門:以衛星通信技術架設公眾電信網路者,經主管機關審酌國家安全、網路安全、電信資源使用、產業與市場發展等公共利益後核准,可以不受董事長國籍與外資持股限制。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把「衛星地面站設於境內、資料落地」列為審酌重點。提案跨越朝野——國民黨黃健豪、民進黨林俊憲,院會無異議通過。

三個狀態要分清楚:修正案已三讀、尚待總統公布才生效(截至本文更新日,法規資料庫仍是舊條文);Starlink 尚未取得任何台灣執照;SpaceX 對修法尚未公開回應。數位部長林宜敬 7 月受訪時甚至潑了冷水:據他所知,Starlink 並未積極爭取台灣市場——台灣 4G/5G 人口涵蓋率 99.9%,商業誘因有限。

台灣為什麼突然需要它

答案在海底。2025 年一整年,台灣經歷了一連串海纜事故:1 月台美之間的 TPE 海纜在基隆外海受損,疑與中資背景貨輪有關;台馬 2 號、3 號一度全斷,靠微波與衛星撐備援;2 月台澎 3 號被「宏泰 58」拖斷,中籍船長一審判刑 3 年定讞在途。提案立委林俊憲在三讀時說得直白:修法是「借鏡俄烏戰爭」,為的是戰時與災時的通訊備援。

但備援不等於替代——海纜的容量以 TB 計、微波以 GB 計、衛星只有 MB 級。低軌衛星買的是「斷網時還有最低限度通訊」的保險,不是第二條網路幹線。

國安的辯論也有另一面:委員會審查時,反對鬆綁的立委擔心馬斯克的親中言論與其在中國的商業利益,讓戰時通訊命脈受制於人——烏克蘭戰場上星鏈曾被限制用於攻擊行動,是常被引用的前車之鑑。這層疑慮沒有因修法消失,它被寫進了「國家安全審酌」那一條裡。

沒有星鏈的此刻,台灣在用什麼

  • 中華電信 × OneWeb:2025-06 取得低軌衛星商用許可(台灣首家),11 月再添 SES 中軌,客群是政府與企業,不賣一般消費者。
  • 數位部備援網:全台 700 個非同步軌道衛星終端站點+70 個基地台後傳點,平時演練、戰災時啟用。
  • 台灣大 × AST SpaceMobile遠傳 × Amazon Leo:手機直連與低軌經銷,都還在路上(遠傳目標 2027)。
  • TASA 台版星鏈:國家太空中心 B5G 計畫「2+4」共 6 枚通訊衛星——有趣的是,首枚台製通訊衛星規劃搭 SpaceX 的火箭上天。發射動態可追發射日曆

鄰居是怎麼讓星鏈進門的

日本本來就沒有電信外資上限,星鏈 2022 年直接落地、KDDI 當整合商;菲律賓 2022 年修《公共服務法》把電信外資上限整個拿掉;印尼行政解禁到 100% 外資。台灣走的是第三條路:上限留著,但給主管機關逐案豁免權,並把國安與資料落地寫進審酌條件——這是三讀版本與鄰國模式最大的差別。


所以,台灣可以用星鏈嗎?法律的門開了一半,行政的門要等總統公布與主管機關審酌,商業的門則在 SpaceX 手上。這頁是活資產:總統公布、SpaceX 表態、NCC 收件——任何一步有動靜,我們會更新。想追星鏈衛星本身的進展,星鏈 V3 首批實體衛星上週剛搭星艦上天,見星艦第 13 次試飛覆盤

(本文更新於 2026-07-26;法規狀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官方公告為準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