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清單上有 13 個法律的名字。
國家環境政策法(NEPA)、瀕危物種法、清潔水法、清潔空氣法、國家歷史保存法、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、野生與風景河流法⋯⋯7 月 30 日,它們一起出現在《聯邦公報》上。那一欄的標題是:不適用於商業發射與再入的許可。
改的是一行字
案號 FAA-2026-8614,7 月 28 日由美國交通部宣布、7 月 30 日刊出,30 天公眾意見期,到 8 月 31 日截止。
它動的是《聯邦法規彙編》第 14 篇第 400.3 條——加進一段話,大意是上列聯邦法律與其施行細則不適用於本條所指的許可。所指的有四類:發射場運營商執照、再入場運營商執照、實驗許可,以及發射與再入載具執照,也就是每一枚要飛的火箭都會用到的那一張。
兩個細節。這是自動生效的,條文沒有要業者逐案去申請豁免;而它只管最終規則生效日之後核發或修改的許可,已經發出去的不溯及。
法源不是新造的。《美國法典》第 51 篇 § 50905(b)(2)(C) 本來就寫著:交通部長在諮詢相關機關後,若認定某項要求「非保護公共健康與安全、財產安全、國家安全與外交利益所必需」,可以予以豁免。這條權限一直在那裡,過去用在個案。這次是把它寫成常態。
上游是 2025 年 8 月 13 日的第 14335 號行政命令〈促進商業太空產業競爭〉。那份命令要交通部長運用一切可用權限,消除或加速交通部對發射與再入許可的環境審查。這份草案是「一切可用權限」的其中一項。
想改的人手上有數字
先講最容易被跳過的那一邊。
FAA 商業太空運輸辦公室(AST)2025 年核發了 205 次發射與再入操作,比前一年多 25%;同年 8 月,這個辦公室核發的第 1,000 次商業太空操作完成,而其中一半發生在最近四年。副主管 Minh Nguyen 給的預測是,未來四年會再有超過 1,000 場。
同一段時間,錢沒有跟著長。2026 財年撥給 AST 的預算是 4,175.5 萬美元,比 2025 財年的 4,201.8 萬還少一點。這個辦公室目前也沒有正式主管——Nguyen 代理了八個月,然後轉任全職副主管。
案量還在長,預算原地踏步,主管懸缺。這是一間審查機關被自己審查的產業壓住的樣子。去年全球 324 場軌道發射裡,美國佔了 193 場,每一場的紙本工作都要經過這裡。
環評擋下過誰
接下來的問題比較尷尬:這幾年,環境審查實際上擋下過什麼?
看星艦(Starship)的紀錄。2022 年,FAA 為 Boca Chica 發射場做的計畫性環境評估(PEA)得出「有緩解措施的無重大影響」,附一長串條件,放行。2025 年 5 月 6 日,FAA 再核准把星際基地(Starbase)的年度上限提高到 25 場發射、外加各 25 次超重型推進器與星艦的著陸——五倍的擴張,同樣是有條件放行,同樣沒有升級成完整的環境影響報告書。
法院那頭也一樣。2023 年 5 月,生物多樣性中心、美國鳥類保育協會與德州 Carrizo/Comecrudo 部落在華府提告,主張 FAA 應該做完整的環境影響報告書,而不是較簡略的 PEA。2025 年 9 月 16 日,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Carl J. Nichols 駁回,認為 PEA 的結論有充分理由、也有紀錄支持,FAA 已經盡到「認真審視」的義務。
過去四年,沒有一份環評對美國的發射業說過「不行」。所以這份草案要拿掉的,是那些「可以,但是」後面的東西——以及可以拿去法院講的那個把手。
「但是」後面是誰
條件不是抽象的。
2025 年那份核准附的條件裡,最具體的幾項關於發射台降噪水系統的廢水排放,以及星艦落點必須在夏威夷 200 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之外、並與海洋國家紀念區保持額外緩衝。這些寫在核准文件裡、掛在執照上;而執照的效力來自那些法律。法律不適用了,條件掛在哪裡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。
清單上還有國家歷史保存法。那是原住民部落諮詢的法源,而 2023 年那樁官司的原告之一,正是 Carrizo/Comecrudo 部落。判決之後,生物多樣性中心的律師 Jared Margolis 說那是令人失望的決定,等於給了 SpaceX 一張空白支票。他們輸掉的是那一場。這份草案要拿走的,是下一場的資格。
另一邊的人也在講話。交通部長 Sean Duffy 的說法是,美國贏過第一次太空競賽、可以再贏一次,「但前提是把政府的繁文縟節挪開」。商業太空聯盟表示這會加速許可流程、減輕業界與聯邦機關的行政負擔,讓運輸能量跟得上需求。生物多樣性中心政府事務主任 Brett Hartl 的回應是,NASA 幾十年來都以負責任的方式執行發射,現在要拆掉的是最基本的環境保障。
三種說法,講的是同一份文件。
條文自己還沒想清楚
草案裡有一處矛盾很難忽略。
一邊宣告 13 部法律不適用;另一邊,各許可條文裡「FAA 將考量並記錄潛在環境影響」的句子還留著。而 FAA 說做這件事時會諮詢的機關,包括白宮環境品質委員會、環保署、內政部、商務部、NASA、國防部門與歷史保存諮詢委員會——正是那些被豁免的法律指派的機關。
法律不適用,程序留著,機關照諮詢。剩下的是什麼樣的審查,草案沒有寫。
對時刻表的意義
發射延期的理由很多,大部分跟法律無關——天氣、闖進海上警戒區的船、一顆閥門。許可是另一種延期:影響的不是今晚能不能飛,是明年那座塔蓋不蓋得起來。
如果規則照現在的樣子定案,最有感的不會是已經在飛的那家。星艦第 13 次試飛那個級別的作業,年度上限從 5 場走到 25 場花了三年;一家還沒飛過的公司要走同一條路,起跑點在更後面。新工位、新發射場、還沒認證的載具——卡在環評裡最久的是他們。
但靠部長豁免權建立起來的許可,本身會被告。到時候被質疑的不會是某一份環評做得夠不夠細,而是交通部長能不能一次認定 13 部法律「非必要」。一條在訴訟中的規則,比一份慢的環境評估更難排進時刻表。
意見期到 8 月 31 日,案號 FAA-2026-8614。在那之前,這 13 個名字都還在清單上。
